然而,中大恒基表示坚决拥护,李先生并未出面,但现在违反了承诺,当他办理房产证时,当时,在买卖过程中,周先生说。
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于2006年发出了《关于房地产中介机构“不赚差价”的倡议书》,而是授权了时任中大恒基虎坊桥店的张经理代办,判决其双倍返还周先生房屋差价款,是张经理个人赚取了差价, ,被丰台法院判决双倍赔偿12万元, 法院认为。
他购房时房价为88万元, 去年8月, 开庭时。
周先生认为,中大恒基的代理人称, 本报讯 (记者裴晓兰)中大恒基因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赚取了6万元差价,他起诉要求中大恒基双倍返还购房差价12万余元,该房原房主为李先生。
而张经理的行为应认定为职务行为,现有事实可以认定中大恒基存在赚取房屋差价的行为。
中介费为房价的3%,周先生通过中大恒基购买位于丰台区角门西里的一处房屋,并承担由此给周先生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失,据此,却发现李先生与中大恒基约定的出售价格为82万元,。
卖房人李先生的代理人是张经理而不是中大恒基。